完善“護學崗”背后的制度設計
http://www.shuangyefurniture.com2025年06月04日 09:37教育裝備網
切實化解“護學崗”在實踐中的矛盾分歧,關鍵在于明晰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中的責任分配
據媒體報道,廣西某小學家委會強制給家長排班輪值“護學崗”引發關注。當地教育局發布通知稱,將持續強化“護學崗”管理工作,優化組織模式,嚴格落實家長自愿參與原則,堅決杜絕任何變相強制行為,確保“護學崗”工作規范有序開展。
“護學崗”本是一件好事,可以通過家長等多方力量協同聯動,為校園安全構建起堅實的防護屏障,廣受家長認可。然而,在具體實踐中“護學崗”引發的爭議時有發生。例如,去年就有武漢市民在城市留言板上建議,取消幼兒園和小學家長“護學崗”。此類事件提出了一個引人深思的問題:如何在維護校園安全與尊重家長意愿之間尋求平衡,讓家校社協同育人能夠真正發揮出效力?
近年來,我國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日益完善,建設成效明顯。然而,在實踐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問題。一是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中的行為邊界不夠清晰,相關責任主體的“權力清單”“責任清單”和“負面清單”有待在政策指導上進一步明確。二是政策目標與實施手段容易出現執行偏差。例如,“護學崗”本為整合多方力量保障學生安全所設置,但因執行粗放、監督考核流于形式等因素,導致一些地方的“護學崗”形同虛設,表現為學校參與力度不夠。還有一些地方出現強制排班情形,導致家長參與負擔過重。三是家校共育的認同基礎還有待加強。現實中,個別家長固守教養分離思維,習慣將教育責任完全推給學校。而又有一些學校以行政化思維排斥家長參與教育決策,這容易造成校方主導、家長順從的不平等關系,難以發揮協同合力。
切實化解“護學崗”在實踐中的矛盾分歧,使其真正成為護航學生安全成長的服務機制,關鍵在于明晰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中的責任分配。有關部門可以從制度設計、程序規范、參與方式及保障體系等四個方面進行綜合施策。在立法和政策上,應厘清各方的權責邊界。可按照家庭教育促進法以及家校社協同育人政策文件的最新精神,嚴格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》的要求,明確界定公安交管部門、學校、家庭等主體的職責。在程序規范上,可以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,制定相關“權力清單”“責任清單”和“負面清單”,并向社會公示。在參與方式上,為避免家委會強制向家長攤派任務,可建立“家委會決策”雙審核機制。一方面,家委會決策應該提請家長代表大會民主表決;另一方面,提交學校進行合規性審查。這樣做既確保家委會決策充分體現家長集體意志,又符合現代中小學教育管理的規范要求。在保障體系上,應進一步加強專業化建設,實現“護學崗”的規范化管理。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將“護學崗”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采購目錄,培育專業的校園安全保障力量,從而提升學校周邊安全管理專業化水平。
在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時代背景下,“護學崗”在具體實踐中出現的問題,某種程度上反映出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建設的不完善之處。除了在制度設計和組織模式上進一步優化,現代信息技術的深度應用也是破題之道。未來,還可以借助數字化手段實現志愿服務全流程可追溯,利用智能排班系統優化“護學崗”排班流程,依托政務平臺構建家校訴求溝通機制等,為破解“護學崗”等管理難題提供技術賦能新路徑。
(作者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紀檢監察學院[國家治理學院]副教授)
責任編輯:董曉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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